魯建標字〔2018〕36號
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(城鄉建委),各有關單位:
為加強對工程造價的動態管理,適應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計價的需要,根據國家有關規定,結合我省實際,我廳組織制定了《山東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》(以下簡稱本計算規則),現予以發布,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本計算規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,2018年10月1日前已簽訂合同的工程,仍按原合同及有關規定執行。
二、自本計算規則施行之日起,原魯建標字〔2012〕31號、魯建標字〔2013〕33號文件發布的相關內容同時停止使用。
三、本計算規則由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、管理,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和意見,請及時反饋。
附件:
《山東省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及計算規則》.pdf
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18年9月17日